
2026年8月12日,新的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将正式生效。
制造商必须在此之前做好准备。这项新的法规(欧盟)第2025/40号是欧洲绿色协议的一部分,旨在为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型和气候中和型包装行业指明方向。
PPWR涵盖包装的整个生命周期——从生产和投放市场到再利用、回收和处置。其目标是过渡到统一的循环经济,逐步实现所有包装的可重复使用或可回收,并减少各行业的包装废弃物。
对于制造商、进口商、供应商和分销商(“经济经营者”)而言,这意味着重大变革。新规对包装的可持续性和标签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经济经营者记录和监控合规情况的措施。
该法规适用于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所有包装,无论包装类型或所用材料如何。作为一项欧盟法规,《包装和包装条例》(PPWR)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均直接适用,并将于2026年8月12日生效。经济经营者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新要求的准备。
制造商必须审查并调整其生产流程,以确保其包装符合法规要求。进口商、供应商和分销商必须做好审查相关文件的准备。
主要合规义务
制造商必须履行多项义务。遵守该法规的主要义务包括:
从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包装材料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调整!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标签将根据新要求进行调整!
进行合格评定,
建立技术文档,
签发欧盟符合性声明
在产品登记册(成员国提供的国家登记册)中登记
提交年度报告。
PPWR系统性整合了有害物质限量、再循环回收材料含量、可回收性分级(A-C级)和包装减量目标等要求,形成了包装全生命周期管理框架,并且首次在包装领域将再循环回收材料含量从鼓励性目标升级为强制性要求,并针对不同塑料包装类型设定了分阶段的详细目标。具体要求如下。
包装中物质的要求

重金属含量限制:与94/62/EC指令要求内容相同,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
包装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mg/kg ,法规适用的产品仍需满足(EC) No. 1907/2006(REACH)附录XVII或(EC) No 1935/2004中关于食品接触材料(FCM)和制品的要求。
新增食品接触包装中的PFAS限制,于2026年8月12日生效
1、任意单个PFAS物质小于25ppb(不包含PFAS聚合物);
2、单个PFAS物质总和小于250ppb(不包含PFAS聚合物);
3、所有PFAS物质总和小于50ppm(包含PFAS聚合物)。
如果总氟超过50 ppm,则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下游主体提供PFAS或非PFAS的氟含量证明。

1、包装可回收性
投放市场的所有包装都应当是可回收的,法规设定了分阶段实现的包装可回收性的目标。2030年1月1日起,回收性评级达到等级C及以上的包装才可被投放市场;自2038年1月1日起,准入要求将提高至等级B。

(欧盟委员会将在2028年1月1日前通过授权法案制定“可回收设计”标准和可回收性能等级的标准)
豁免类别
药品和兽药的直接接触包装;
部分医疗器械的包装,婴儿相关食品、医学用途食品包装;
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包装;
由轻质木材、软木、纺织品、橡胶、陶瓷、瓷器或蜡制成的销售包装。
2、塑料包装中回收含量的最低要求
2030年1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包装的任何塑料部分均应含有从消费后回收塑料废物(PCR)中回收的回收成分。法规将塑料包装分为以下四类并设定了最小回收含量百分比的要求:

(欧盟委员会将在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授权法案,确定从消费后塑料废料中回收的回收成分比例的计算和验证方法)
豁免类别
药品的直接接触包装;
部分医疗器械包装;
婴儿和儿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包装;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可堆肥塑料包装;
占包装总重量不到5%的塑料部件;
再循环回收成分的添加致使产品不符合(EC) 1935/2004的要求的食品接触塑料。
3、包装标签
2026年8月12日之前欧盟委员将通过授权法案制定统一标签以及标签要求和格式的规范,投放市场的包装需按照实施法案的标准执行。并按下图时间分阶段实现。

随着PPWR的正式生效,欧盟对于包装的管控趋于严格。跨规盈已做好准备,随时助力跨境卖家应对法规要求,提前布局新包装设计,确保满足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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